法律知识

福建'能人'利用留学组织偷渡山东落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8 19:07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转战大江南北”办假身份证,骗取出境护照,以留学名义组织12人偷渡韩国,非法收取资金130多万元的福建“能人”郑昌仔,近日被山东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
郑昌仔是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前坑村的一个个体业主,从事“蛇头”行当多年,曾多次为福建籍人员成功办理出国留学,在当地“很有能量”,被人尊称“老郑”。2002年9月,郑昌仔再次出马,准备以留学为名将其组织的12人偷渡到韩国打工,每人索要105000元或110000元的费用不等,共计收取非法资金130余万元,并分别以姘妇黄珠眉、儿子郑孝勇的名义开户存到银行。之后,郑昌仔联系李修堂为该批人员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但因韩国方面严格了福建籍人员办理赴韩签证审批未能办成。
2003年7、8月份,于超得知潍坊市瀚英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与韩国几所大学有合作关系,可以将学生送到韩国留学,遂与郑、李联系商定将郑组织的人员通过瀚英公司国办理赴韩国留学,并商定将该批人员的户籍迁至山东省,变为山东户籍,以达到顺利办理赴韩留的目的。
于超将该计划与张学军商定后,张学军安排时任瀚英公司副经理的张光群从潍坊科技职业学院获取山东经济职业技术进修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共同填写后邮寄给偷渡人员,以此通知书从福建公安机关骗取了该批偷渡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将其户口落入寿光市。之后,张光群根据张学军的安排,通过关系将偷渡人员的身份证号码改为山东籍编号。
为顺利办成出国手续,于超又与张学军商定将该批人员的出国手续改为持因公护照的出国培训。张学军借用潍坊圣园种业有限公司员工出国培训名义,并由被告人于超利用伪造的出国邀请函,骗领了出国批件、护照等出境证件。
2004年4月24日,郑昌仔组织的陈泽锦、郑汉平等12名偷渡人员持已办好的出境证件欲从山东省日照市日照港国际候船厅出境时被查获。郑昌仔、张学军、张光群、李修堂被抓获归案,于超投案自首。
经审理,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郑昌仔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骗取出境证件罪分别判处张学军、于超、张光群、李修堂有期徒刑3年、3年、2年、2年,缓刑4年、4年、3年、3年,并处罚金15万、15万、10万、10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郑昌仔收取的用于非法活动的资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