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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狂徒打警察 寻衅滋事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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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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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警察?打的就是警察!”王某、刘某和张某喝醉酒在街头闹事时,曾如此猖狂地叫嚣。日前,福建省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拘役六个月。
  2003年11月11日深夜,王某、刘某和张某等人聚集在仓山区绿岛大酒店夜总会酗酒。当晚11时许,刘某、张某等人吃饱喝足要离开夜总会时,突然搬起过道的花盘摔碎。仓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警官林某恰好经过此处,当即上前出示工作证并阻止,但两醉汉不听劝阻,还怒骂并上前扭住林警官殴打。在场的王某等人不是上前劝阻,而是合伙围攻殴打民警。林警官被打倒在地,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偏重。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刘某和张某酒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三人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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