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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内寻衅滋事 一伙'车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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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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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在北京市丰台东管头一带的汽车销售市场里,如果提起尹某、张某、侯某等人的名字,都会令车市里的人胆战心惊。这伙靠“拼缝”为生的“车霸”们,如果遭到4s店的拒绝,就会来店内寻衅滋事,甚至大打出手。10月20日上午,丰台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这批“车霸”4年到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5年8月13日14时许,张某、侯某伙同他人在丰台区东管头一“哈飞汽车”专卖店内,无故持镐把将业务员陈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同年8月份,张某、侯某、孙某在丰台区东管头某汽车销售公司内,无故对业务员穆某进行殴打。
同年10月11日16时许,尹某、张某、侯某等7人在郭井智、郭亮(另案处理)的组织下,在丰台区一“哈飞汽车”专卖店内,无故持镐把将6名被害人打伤,并将“哈飞”专卖店内的玻璃、展车砸坏,被损物品价值人民币8700余元。后被告人被抓获。
据“哈飞汽车”专卖店的一名业务员介绍,2005年10月11日下午15点多,有几个客户到他们店里买车,业务员正在接待的功夫,有三个“车虫”进来了,说客户是他们带来的,卖了车要给他们一些钱。“我说车是我们业务员卖的,不能给钱,他们就和我们吵了起来!”店里的经理上前劝架,其中一个人从地上拿起一个小板凳砸向了经理的头部。这时,店里的员工都出来了。看见我们人多,那几个人就跑了出去。“我们追出去,追到院内转盘处,看见北侧过来30多人拿着镐把、铁锹就打我们的员工,我们赶紧就往店里跑!”这些人追进来,把店里的大玻璃门、展厅里的一辆红色“哈飞路宝”汽车的前挡风玻璃都给砸了,又把财务室的门踹烂了。在报警后,这些人才散去。
这名业务员还说,这些人每天就在车市的门口拉客人,当客户到他们店里买车,他们就向4s店或其他经销车的商店要钱,不给钱就打人。“我们都很怕他们。”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尹某等7人在丰台区东管头汽车销售市场内,以蛮不讲理的手段,强行向其他商户索要财物,并随心所欲损坏公私财物,在其他商户不同意其无理要求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尹某等人寻衅滋事案,系公开以暴力、威胁、滋扰为主要手段制造霸气,对公众形成心里强制,以获取维护不法利益的共同违法犯罪的案件;其为害一方,形成了令人生畏的恶势力。据此,法院在考虑了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等情节之后,判处尹某有期徒刑4年,侯某等其他几名被告人也被分别判处了3年6个月到2年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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