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当庭释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09 09:24
人浏览

许某等8人于2007年12月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律师接受许某家属委托后,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在法院查阅了有关案卷。经研究,认为本案属于侦查机关处理不当,当庭提出如下辩护意见。第一、许某等人均有正当职业,而所谓被伤害的人员多属于社会闲杂人员,而侦查机关制作的受害人笔录多次出现矛盾、重复的情况,反观许某等8人笔录,前后一致,互相印证。第二、当时许某等8人只是相约到棋牌室打牌,因棋牌室老板拖欠房东租金,许某受房东委托顺便催讨一下,即被棋牌室20多人围攻,其余7人上前劝说,一并被围,因此许某主观上是自卫,并无寻衅、挑唆及伤人的故意。第三、在律师的参与下许某等人已经向受害人补偿了损失。法院庭审后,当庭宣判许某等8人缓刑,折抵刑期,当庭释放。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