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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闹事变身'出租杀手' 一打工仔被控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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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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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刘志迁在京打工做厨师。2008年1月8日凌晨,刘志迁饮酒过量后,自称开车送朋友回和平里住所,但随后却在和平里民旺胡同一带开始无端闹事,连续踢坏三辆出租车,并将后两辆出租车司机殴打致伤。近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刘志迁寻衅滋事一案。

根据检察院的指控,刘志迁当天凌晨3时多,在东城区和平里民旺胡同西口附近,酒后无端滋事,将第一个被害人朱某驾驶的捷达出租车的左前叶子板踹坏,朱某赶紧开车驶离现场;而刘志迁马上又在和平里东街22号“第五俱乐部”门前,将第二个被害人王某驾驶的伊兰特出租车的右后车门踹坏,王某欲和其理论,却被刘志迁殴打,王某赶紧跑开,刘志迁一边追打一边跑到第三名被害人汪某的捷达出租车前机器盖上,不由分说又将此车的前风挡玻璃踹坏(上述三辆出租车共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2060元),汪某赶紧上前制止,刘志迁转移目标又开始殴打汪某,最终致汪某头部、胸部、左腕部软组织挫伤,头外伤后神经性反应(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打完人后刘志迁欲逃离现场,被打的的哥王某、汪某一起追赶,追到附近小区后王某报警,刘志迁最终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审理过程当中,刘志迁承认因为喝多了,当时情节已记不太清,只记得踢坏过一辆车,不记得打过人,但对各个被害人的证言,也没有提出异议。本案没有当庭宣判,根据《刑法》规定,刘志迁最高将面临有期徒刑五年的刑罚处罚,对于他自己酒后闹事的行为,刘志迁必将承受惨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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