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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寻衅滋事 株洲吴喜培等27人'涉黑'案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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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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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能容纳三百多名群众旁听的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座无虚席,吴喜培等27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的案件一审在此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时间将持续6天。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上世纪80年代末,被告人吴喜培刑满释放后纠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株洲市原南区一带打架偷窃、横行霸道,在社会上影响很坏。1989年下半年,为逞强斗狠,吴喜培与当时株洲市原北区的流氓头目姜某各自组织十多人,持刀持枪,在清水塘进行了一场流氓械斗。由于吴喜培取得胜利从而“名声大振”,更多“两劳”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吴喜培周围,逐步形成了以吴喜培为首的恶势力团伙。90年代初,吴喜培开设喜培托运站,将其恶势力渗透到芦淞货运市场。之后,吴喜培利用自己的势力以保证货运安全为由,收取货运老板或其他托运站的保护费,并先后与货运老板金耀帮、吴光华结成利益共同体。1998年1月6日,吴喜培、吴光华为控制温岭货运线,打击竞争对手,指使手下将周菊生砍成重伤、黄忠伟砍成轻伤,逼迫周菊生、将黄忠伟与吴光华合并,将货卸在喜培托运站,按车交纳保护费。该恶势力团伙逐渐演变成以吴喜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达到垄断经营货运线路、非法敛财的目的,他们通过有组织地进行截货、抢货、先堵货后谈判、暴力威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排挤其他经营者,收取其他托运站“了难”好处费、巨额保护费和拿干股,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同时通过垄断经营、抬高货运价格、非法经营其他线路,谋取巨额非法收入。这些收入全部由吴喜培支配,成为他给该组织成员分股、发工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违法犯罪成员资助出逃费用和生活费用的资金来源。自1998年1月至案发,在被告人吴喜培、吴勇的组织、策划下,为打击、排挤其他经营者实施故意伤害犯罪3起,强迫交易犯罪1起,寻衅滋事犯罪1起,致重伤3人、轻伤1人。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吴喜培等27名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应当分别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流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窝藏罪、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株洲中院受理后,精心挑选业务骨干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考虑到本案被告人人数多、社会影响大、开庭持续时间长的特点,详细制定了庭审值庭、押解、安全保卫等工作预案,确保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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