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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241公斤高鼻羚羊角 主犯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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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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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居民叶布肯因走私、出售高鼻羚羊的羊角被判处无期徒刑。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1月,叶布肯以进口废钢铁为名,将241公斤高鼻羚羊角装入铁桶,从哈萨克斯坦偷运进疆。2002年1月,叶布肯联系到李永龙以每公斤235元出售。当月月底,李永龙与同伙马广东、吴新业与买主以每公斤600元的价格交易时被海关侦察员当场抓获。

有关部门核定后认为,高鼻羚羊又称赛加羚羊,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而这批羚羊角价值4019.88万元。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走私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属情节特别严重。

李永龙、马广东、吴新业等三人也被分别判以不同刑期。
来源: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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