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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本做买卖是假 合同诈骗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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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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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盘143元的价格从甲公司购进电线,再以每盘121.5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看似每盘电线赔21.5元,实则暗藏玄机。日前,荀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8月至9月,被告人荀某以高买低卖的方法,以每盘人民币143元的价格从北京某电缆公司购进BV2.5平方毫米电线,再以每盘人民币121.5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建设公司。同年9月23日,按照荀某的要求,电缆公司将640盘该型号电线运至建设公司的工地上,荀某签收后将电线交付给建设公司,建设公司当场给付荀某货款3万余元。但是,荀某却向电缆公司隐瞒了建设公司已向其支付货款的事实,携款逃匿。经北京市房山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电线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

2009年11月,荀某被查获归案,涉案电线由公安机关扣押后发还给电缆公司,荀某的朋友向建设公司代为退还3万余元的货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荀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荀某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被骗财物均已退还,酌情对荀某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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