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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人翻脸无情 跑腿人大包大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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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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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柴惠国受了毒友毒品的“恩惠”,碍于情面去帮毒友送“货”,孰料东窗事发后毒友死不认账,而柴惠国为“以德报怨”帮人帮到底,居然在法庭上推翻供词,对罪行大包大揽。日前,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柴惠国及其毒友朱忠荣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朱忠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罚金2.2万元;被告人柴惠国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罚金1000元。
1月5日下午4时,在某超市工作的柴惠国休息在家,朋友朱忠荣百无聊赖地前来他家“白相”,并拿出随身携带的毒品与柴惠国一起吸食。晚8时,朱忠荣接到一吸毒人员要求购买毒品的电话,朱顺便从身上拿了一小包毒品给柴惠国,授意柴将0.22克海洛因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交给吸毒人员,并帮忙收钱。刚刚吸了朋友的毒品,柴惠国抹不开面子,于是二话不说下楼至弄堂口交货地点去交货收钱,谁知交易刚完毕即被治安执勤人员当场抓获。后民警根据柴惠国的供述在其家中将朱忠荣抓获,并在朱的身上和随身携带的包内缴获海洛因35.82克。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柴惠国对自己帮忙贩毒的行为供认不讳,而朱忠荣却一口咬定自己与贩毒无关,称所带毒品只是供自己吸食而用,自己对柴的贩毒行为全然不知。更出人意料的是,当案件被法院受理后,被告人柴惠国突然在法庭上全盘推翻自己以前的供词,称贩卖毒品的行为系其个人所为,并未受到朱忠荣的指使。
法院立即对多名证人证词进行质证,并核查了吸毒人员与被告人朱忠荣就贩卖毒品进行联络的移动电话通讯记录,诸多证据均与被告人柴惠国以往在公安、检察机关的一贯供述相吻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质证的证据,柴惠国的当庭陈述缺乏依据,难以采信。两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柴惠国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有立功表现,依法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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