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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耙断国防电缆过失犯罪判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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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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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农民耕地本没有错误,但是损害了国家公共设施,即便是无心也要承担刑事责任。8月17日,过失损坏电信设施的高中星,被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4年5月16日8时许,被告人高中星明知其承包的郑州市南曹乡毛庄村西地里铺设有国防光缆,在用铁锹试探过“0039-0039+1”标识处的光缆埋设的深浅后,认为耙地不会碰到光缆线,便让同村村民史某用拖拉机为其家耙地,在耙地过程中,史某在光缆标志碑东侧2.45米处将地下的国家一级通信缆耙断。史某走后,高中星发现地里的通信光缆被耙断露出地面,便将露出地面的光缆线掩埋入地下。光缆被阻断后,由于被填埋而延误抢修时间,致使光缆阻断长达4个多小时,对广电、联通、军方等通信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共计39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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