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情为诱饵敲诈外地游客的20名不法分子,30日在
三亚市城郊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1年至7年6个月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先后经营三亚华宝石大酒店桑拿中心的徐太林和李靖、占金钢以及经营三亚豪威麒麟大酒店桑拿中心、三亚碧海桑拿中心的吴新文,分别指使毛小军、章小虎、吴建生、李海军、王成柏、郑冬生等人,利用客人与桑拿小姐发生性关系或观看淫秽表演等“特殊服务”,以收取“房间费”“特殊服务费”等为由,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最多敲诈受害人11000元,最少敲诈受害人1800元。其中李靖指使他人强行索要财物两次,数额11000元,并且组织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3人致伤,随意损坏他人财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占金钢指使他人强行索要财物两次,数额11000元。徐太林指使他人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两次,数额6000元。
在共同犯罪中,李靖等12人在各自指使或参与的案件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