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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假骗财是真 违法犯罪判刑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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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1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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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11月25日电 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假借与外地客商签订合同,诈骗客商财物犯罪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某、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张影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李某系利辛县城关镇居民。2002年3月,他伙同王某、张某合谋以利辛县某公司的名义与外地客商签订合同,将外地客商骗至利辛,当合同签定后,李等人便提出要客商请客,并用事先准备好的假“五粮液”酒放在饭店里,吃饭时李等人提出要喝“五粮液”酒,让饭店老板以饭店名义卖出假酒,每瓶340元,饭后由客商结帐,待客商走后,李某等人将酒钱取走。李某有时也向客商索要少量现金和其它物品。在短短三个月里,三人采取此手段先后骗取财物5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据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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