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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例醉驾入刑判拘役2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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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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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0日下午16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首例“醉驾入刑案”,柳州市交警支队干警及群众约8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休庭10分钟后,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陈战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4月30日22时左右,陈战辉与朋友一起吃宵夜,席间,大约喝了1斤22度白酒。5月1日1时许宵夜结束后,陈战辉驾驶一辆灰色小型普通微型客车,行驶至柳州市柳南区飞鹅路时,被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柳南大队民警拦下,经当场使用酒精含量仪器测试,结果显示血液内酒精浓度已超过醉酒临界值。随后,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乙醇含量达2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5月3日,陈战辉依法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审理柳南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战辉身为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战辉犯危险驾驶罪成立。被告人陈战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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