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身为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的漆德文为贷款购买店面用房,疯狂挪用公款300多万元,同时还收受贿赂4万余元。4月25日,江西省
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漆德文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2002年3月17日,原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漆德文,与他人合伙,以354万元价格购买江西省
樟树市樟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樟树中药城a3栋12套店面房,并以他的名义代表买方在合同上签字。3月26日,漆某利用职务上便利,使用本单位金额为3003020.19元的五张定期存单,在县
城区信用社作质押,以他人借款的名义贷款300万元抵交购房款。4月7日和4月15日归还贷款250万元之后,漆某将上述五张定期存单从信用社取出归还本单位。
另查,被告人漆德文在任县粮食局长、
宜春地区(现宜春市)塔下粮油公司经理、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的1994年、1997年和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下属和基建工程承包者钱物折计人民币42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