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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上高中央储备粮库主任挪用公款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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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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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身为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的漆德文为贷款购买店面用房,疯狂挪用公款300多万元,同时还收受贿赂4万余元。4月25日,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原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漆德文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2002年3月17日,原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漆德文,与他人合伙,以354万元价格购买江西省樟树市樟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樟树中药城a3栋12套店面房,并以他的名义代表买方在合同上签字。3月26日,漆某利用职务上便利,使用本单位金额为3003020.19元的五张定期存单,在县城区信用社作质押,以他人借款的名义贷款300万元抵交购房款。4月7日和4月15日归还贷款250万元之后,漆某将上述五张定期存单从信用社取出归还本单位。
另查,被告人漆德文在任县粮食局长、宜春地区(现宜春市)塔下粮油公司经理、中央储备粮上高直属粮库主任的1994年、1997年和2002年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下属和基建工程承包者钱物折计人民币42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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