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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钱眼开拿来生财 贪污挪用公款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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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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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昆明铁路局曲靖车务段宣威火车站党总支书记文某、站长杨某,原昆明铁路局安监室副处长检察员张某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经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文某、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1997年11月,昆明铁路局安监室将对宣威电厂改扩建工程所产生的20余万元工程监理费委托宣威火车站保管,并由文某、杨某等人负责监管。1998年初,文某、杨某、张某三人联合他人共同做煤焦生意,为个人谋取私利。当做生意的资金无法周转时,三人就打起了这20余万元公款的主意。在张某的直接批准同意下,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将20万元工程监理费挪用于个人的煤焦经营活动中,直到后期才归还。

此外,1998年8月,文某、杨某作为车站领导,出于为职工谋福利的目的,利用宣威火车站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优势,以该站的名义联合另外几家单位共同帮某矿代办锌锭运输。但当该矿将事先约定好交纳的“综合服务费”交给宣威火车站后,文、杨二人个人私欲膨胀,觉得自己为这项工作辛辛苦苦出了不少力,捞点报酬及好处是天经地义,遂利用职务便利,合伙将其中的公款人民币22262元非法占为己有,个人非法占有11131元。法院一审认定文某、杨某犯贪污罪及挪用公款罪,张某犯挪用公款罪,并分别依法对三人进行了公判。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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