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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北京城乡集团副总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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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5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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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岁的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北京紫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殿平因受贿、挪用公款被提起公诉。记者今天获悉,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殿平于1997年11月至2005年4、5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办理有关工作中为他人提供便利,为此先后七次收受他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42万余元。

此外,其还于2002年2月间,利用担任北京紫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公司经理张玉发、北京市城乡建设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赵凤一、曹德军(另行处理)共同参与策划,将本单位的公款100万元借给曹德军个人使用。

公诉机关认为,王殿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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