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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侦破涉嫌偷逃税款5900万元走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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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6 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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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达晟、达唯公司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达晟塑料(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5096万元和人民币802万元。同时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分别判处陈某、林某等5名案犯有期徒刑12年至3年。法院认定,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间,达晟塑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擅自将进料加工项下的塑料制成品内销后,采用多报少出的方法向海关申报出口并骗取核销,共计偷逃应缴税款5897余万元。这也是上海海关缉私局成立至今侦破的一起案值最高的贸易性走私特大案件。

2001年8月中旬,吴淞海关在检验上海达唯塑料包装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进料加工项下1只集装箱的吸塑壳时,发现有“多报少出”之嫌,向海关申报的重量为9.1吨,而实际重量为4吨,多报5.1吨。上海海关缉私局接案后立即侦察,发现与其同时申报出口的另外4个集装箱也存在“多报少出”嫌疑。8月25日,涉案的达唯公司董事长陈某、总经理林某(系夫妻关系)及报关员刘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海关缉私警察抓获并依法拘留。

在大量证据和法律威慑下,3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供认了其犯罪事实。自2001年1月起,达唯公司分49批以“多报少出”手段出口进料加工项下塑料制成品,虚报200余吨,涉嫌偷逃税款546余万元。

2001年9月,检查机关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

案件虽然有了突破,但海关缉私警察在侦察过程中发现“达唯”公司的那些货物单证上还有许多疑问,侦察员决定对达唯公司作进一步侦察。名为“达晟塑料(上海)有限公司”显露了出来。原来“达晟”公司是“达唯”公司的子公司,系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董事长和总经理仍是这对夫妻。侦察员调取了“达晟”公司1999年4月至2001年8月的全部货物出口资料一一比对核查,结果发现2年间竟有400余批货物涉嫌“多报少出”,偷逃税款5000余万元。在一本无名帐册中夹藏着一张写有箱号、金额和董事长个人私章的表格引起了侦察员的注意。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终于道出了表格的“秘密”:原来这是给代理达唯、达晟公司出口货物报关、运输业务的某货运代理公司的“搞定费”。

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该货贷公司进入了侦察员的视野。很快,焦点集中到报关员阮某身上,不久将其抓获。顺藤摸瓜,从阮某的交代中又引出了另外一名嫌犯,该货贷公司总经理陈某。经过一番较量,在证据面前,陈某最终交代了参与策划达唯、达晟公司进行走私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

经查实,达唯、达晟以“多报少出”手段共计出口513批,涉嫌偷逃税款近5900万元,案值高达人民币2.24亿元。至此,该案走私团伙5名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并依法逮捕,全案告破。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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