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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色相敲诈勒索团伙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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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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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群在镇江火车站、汽车站以小姐色相勾引旅客,然后在出租房以“抓嫖”为借口,对旅客实施敲诈钱财的犯罪团伙被判刑。6月9日,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嵇贵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周汉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张伟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王艾花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03年6月20日至8月15日间,均有着犯罪前科的嵇贵生和周汉金伙同张伟、王艾花(均为女性),在镇江市火车站、汽车站附近,由王艾花等人“接客”,以“有地方休息,有小姐陪”等色相勾引的方法,将客骗至嵇贵生事先租好的太古山新村102室内。张伟等人充当“小姐”,以假装欲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方式“叙客”。在此过程中,周汉金闯进102室内,以“抓嫖、送派出所处理”等要挟、威胁的“服客”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身上钱财;再由被告人嵇贵生采用“送客”或“盯客”的方法将被害人带离现场防止被害人事后报警。嵇贵生、周汉金、王艾花伙同他人采用上述方法共同作案18次(其中二次未获得钱财),其中张伟参与作案17次(其中一次未获得钱财),共获赃款计人民币412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嵇贵生、周汉金、张伟、王艾花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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