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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敲诈勒索 武汉高斌涉黑案一审被判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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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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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9月14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对高斌团伙涉黑案进行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五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黑老大”高斌有期徒刑2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2万元;该组织其余14名成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6年不等。法院将依法追缴该组织聚敛的财产及收益。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0月以来,暂住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园丁村的高斌,先后纠集当地14名无业人员,形成犯罪组织;去年7月该组织被警方一网打尽。
  该组织以高斌及其前妻张敏共同组建的武汉市东西湖区琛峰建材服务部和武汉琛峰经贸有限公司为依托,抢夺工程,垄断砂石料的运送业务,采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手段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其中包括从吴新干线等9个工程中获利200万元;通过敲诈勒索手段获利18万元;与200余卖鱼户强迫交易,造成卖鱼户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2004年5月,高斌授意组织成员,通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手段聚敛钱财。同时非法购买枪支、管制刀具,任意殴打他人、欺压群众,在荷包湖地区控制瓜果、毛豆、成鱼、燃煤的销售,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共实施故意伤害案件5起、寻衅滋事案件12起、敲诈勒索案件10起。
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院长李秀伟亲自宣判此案,宣判词长达24页,历时1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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