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两肋插刀”帮朋友 敲诈勒索进监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7 09:49
人浏览

  为朋友”两肋插刀”,不惜拘禁、殴打、勒索他人。醴陵小伙杨某帮朋友,义气过了头,被天元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半年的牢狱生活,够他好好反省反省了。

  2009年8月16日,任某(已判刑)的女朋友袁某在株洲市天元区韶山路“华地休闲中心”因卖淫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任某要求“华地休闲中心”的老板即被害人肖某给袁某送衣物和伙食费。肖某就从袁某寄存在他那的钱中拿了一百元作为伙食费送到拘留所,袁某出来后将此事告知任某。任某找到杨某等人说起这事,杨某立刻表示“要为朋友两肋插刀”。9月24日19时,任某以肖某欠钱为由,纠集被告人杨某、“小东北”(在逃)等五人,窜至“华地休闲中心”将被害人肖某非法拘禁到醴陵市自己的家中,对肖某实施捆绑和殴打,威胁其赔偿七千元,肖某被迫无奈答应,并在次日凌晨5时许从任某的家中逃脱。当日上午10时,任某、杨某等人又窜至休闲中心将被害人肖某的妻子谢某非法拘禁到醴陵市一宾馆,威逼谢某打电话联系肖某送七千元过来。后任某发现肖某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就威逼谢某将身上的一条黄金项链、一枚铂金戒指、一台黑色旧诺基亚手机及150元现金交出来后让谢少枚离开。经鉴定,上述物品总价值为3520元。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