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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挖骨灰盒墓地留字条 敲诈殡仪馆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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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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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南昌11月4日电 记者黄辉 通讯员肖本江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昨日(11月3日)依法判处一起盗取骨灰盒敲诈钱财案,'墓地幽灵'王某、周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5月27日至6月14日晚,被告王某、周某先后到江西省靖安县殡仪馆公墓山、高安市殡仪馆、安义县殡仪馆、宜春市殡葬管理所、萍乡市人文公园,撬开公墓墓地盖板,先后盗走君范银等5名死者的骨灰盒,藏匿于公墓附近,并在墓地上留下字条,要殡仪馆与其手机短信联系。后靖安县殡仪馆、安义县殡仪馆经手机短信联系被告人,各汇款4000元到被告指定的银行帐户,按照被告人指定地点找到骨灰盒。其余3家殡仪馆未汇款,敲诈既遂8000元,未遂41000元。后在萍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利用盗取的骨灰盒相要挟手段,敲诈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二被告人归案后,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依法应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自愿认罪,遂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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