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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移情 前男友持刀敲诈现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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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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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曾因盗窃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北京市无业人员伊子钱,以他人与自己女友有不正当关系为由进行敲诈,并持刀逼迫对方写下欠条。今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伊子钱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三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的判决。
37岁的邹某与广某认识两年并确立了恋爱关系。2003年9月19日13时许,邹某在广某家时,广某的前男友伊子钱前来敲门,广某即让邹某躲到隔壁房间。伊子钱进屋后从厨房拿把菜刀后踹门闯入隔壁房间,称广某是自己女友,因邹某与其女友有不正当关系,让邹某或者从楼上跳下去,或者挨他一刀,或者找人打邹某一顿,或者邹某给钱。当邹某问要多少钱时,伊子钱说要100万元。邹某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伊子钱便持刀要砍邹某,后邹被迫答应给3万元,伊子钱嫌少,还要找人打邹某,邹某又加了5万元。邹某的兄长将钱送来后,伊子钱让邹某将剩余没给的钱写了欠条。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伊子钱不服,上诉到二中院。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伊子钱采用持刀威胁的手段勒索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的所有权和人身权利,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一审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所作的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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