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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有外遇 丈夫偷拍敲诈情敌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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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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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老婆与他人私通,丈夫居然用便携式数码摄像机拍偷老婆和第三者的不轨行为,并以此为要挟敲诈第三者8万元。近日,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责令退赔被害人高某的损失人民币8万元。
今年27岁的蒋某系陕西省岚皋县人,自幼家境贫困。2002年6月,蒋某经人介绍与同乡祝某恋爱,并于2003年1月结婚。迫于生计,婚后不久,两人便分赴外地打工谋生。蒋某在江苏省昆山市一螺丝厂做工,而没什么文化的祝某则经蒋某姐姐介绍,在上海金山区一家美容美发店工作。
夫妻分居两地,使新婚不久的祝某感到空虚寂寞。2003年8月,祝某认识了50开外的顾客高某,两人几经接触,居然相当投机。交往不到3、4个月,祝某就在高某的支持下开了自己的理发店,从此两人的关系更加暧昧。
同样在发廊打工的蒋某姐姐提醒弟弟,祝某可能和高某私通。蒋某十分生气,从昆山赶到金山质问祝某,而祝某却死不认账。从此,蒋某多了个心眼,回江苏后经常打电话给老婆,监督老婆是否在家,期间蒋某也曾两次到金山“检查”,均未发现异常。直到有一次蒋某打电话又发现老婆不在家,再次到金山时,祝某终于承认与高某相好。
一天,蒋某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一种爱普泰克“网e拍”小型摄像机,拍摄简便,便到上海以198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2004年5月25日的一天晚上,蒋某拿着摄像机在祝某暂住地附近等待。看到高某进房后,蒋某也偷偷用自备的钥匙打开外面的门跟了进去,躲在了外间。由于窗没关只用窗帘拉住,蒋某就用手将窗帘掀起一角,拍下了他们发生性关系的情景。拍完后,蒋某冲进房间,又拍了几张他们没穿衣服在床上的照片,然后一边对高某说:“你们的事被我偷拍了,你看怎么办?”一边把偷拍的内容放给他们两人看。经讨价还价,他们商定,高某出8万元了结此事。次日,高某就向蒋某送去了现金,可“网e拍”的内存卡却没索回。
没想到事隔一个月,蒋某又携带数码摄像机内存卡来金山找高某。高某无奈之下向警方报案。2004年11月25日,金山警方将再次来到高某家的蒋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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