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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利用寻人启事来敲诈 钱未拿到进班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8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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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发财,季庆财竟然打起了“寻人启事”的主意,谎称“寻人启事”上要找的人在他手上,要求被寻者的家人将钱打到他的帐户上。今天上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季庆财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年21岁的季庆财系浙江泰顺县人,去年11月来杭州打工。3月13日,季庆财从《都市快报》上看到一则“寻倪杭峰”的寻人启事后,遂产生敲诈念头。当晚9时30分,季庆财来到杭州市江干区天东饭店旁的电话超市,按寻人启事上刊登的电话号码与倪杭峰家人取得联系,谎称倪杭峰在其手上,威胁对方将2000元人民币存入其指定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通宝卡帐户上,否则便将倪杭峰丢弃。次日上午9时和下午2时,季庆财又分两次通过电话向倪杭峰家人催款,下午2时30分,当他再次打电话催款时,被守候在电话超市旁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季庆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但鉴于被告人季庆财的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未遂,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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