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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恐吓西单商场 敲诈人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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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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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被告人睢正祥,在四川成都的网吧内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发恐吓电子邮件,敲诈勒索10万元。5月3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做出终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睢正祥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2月,睢正祥利用网络向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以引爆安放在西单商场内的炸弹为借口,要求西单商场向其帐户上汇入人民币10万元,期间,睢正祥在多次与西单商场的往来邮件中以语言相威胁,欲迫使西单商场尽快给其汇款。2004年12月14日,当睢正祥继续给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时,被当地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睢正祥曾这样供述自己敲诈的过程:“去年12月10日,我在成都的报纸上看到一篇文章,一个人用互联网敲诈被逮捕了。我也想这样干,这样来钱也快,就给包括西单集团在内的成都、北京的五六家大商场发恐吓电子邮件。”睢正祥邮件中写到:“你们在12月15号下午4点前把10万元人民币打入某银行账号,我们已经在你们商场安放了飞机模型遥控装置来引爆的遥控炸弹。只要有以下情况,我们就会引爆炸弹。1.到了时间钱不到位。2.商场周围出现大量警察和警犬。3.我们的弟兄有被警察抓捕。”
直到终审宣判,睢正祥说自己就是觉得好玩,可是他不知道西单商场接到恐吓信后,调动全体员工,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疏散疏导、伤员救护等6个小组紧急工作。听到终审宣判的结果后,睢正祥说:“当时没有想后果,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的,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打死我都不会发那封邮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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