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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农民合成色情照片敲诈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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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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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心想发财的大兴农民张刚(化名)和李旭(化名),居然把他人的照片利用电脑合成制作成色情照片,用来对他人进行敲诈。日前,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刚、李旭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张刚于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间,将北京税务画报上印制的赵某(化名)和王某(化名)的照片及大兴区安定中学毕业照上的林某(化名)的头像,在河北省廊坊市新新照相馆、海天婚纱人像写真馆、艺佳彩扩工作室等处进行翻拍,并利用电脑数码合成的方式,制作出色情照片,并雇佣他人书写恐吓信件对赵某、王某、林某进行敲诈。张刚还指使同村的李旭发送手机短信向赵某等人索要人民币3万元,未得逞。2004年4月14日,经赵某等人报案,其二人被抓获归案。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写恐吓信、投寄拼接的色情照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相胁迫,勒索他人钱财,被告人李旭积极协助被告人张刚实施勒索行为,且数额巨大,二被告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张刚在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旭在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予分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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