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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跳车装受伤 敲诈司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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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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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山东省日照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故意跳车装受伤,然后敲诈司机的柴某和赵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03年12月21日上午,柴某和赵某伙同潘某和秦某(在逃)预谋敲诈作案。四人在五莲县城租用刘某的农用运输车,骗其到日照拉货。行至日照市北路转弯时,赵某敞开车门偷偷从驾驶室跳下,趴在地上装作昏迷。驾驶员刘某见状火速将其送往医院,潘某等人乘机以支付医疗费为由敲诈刘某,刘某见状无奈,只得交纳了现金5800元。第二天,他又手持礼物特意到医院看望“伤者”,结果医院说四人当晚就溜走了,连医药费都未交,刘某此时才知上当受骗。
2003年12月28日,柴某和赵某伙同潘某又以同样手段,敲诈司机徐某。徐某交出400元后报警,柴某和赵某被当场抓获,潘某在逃。
法院审理后认为,柴某、赵某以受伤为要挟,迫使他人限期交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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