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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裸照敲诈男友 贪财女入狱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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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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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对大多数女孩子来说,20岁正是豆蔻青春,理应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少女刘某却为满足自己的贪欲,拍下自己与男友的裸照,勒索钱财。日前,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2003年12月,刘某经与同伙李某和梅某等人(另案处理)多次商量,决定对自己的男友袁某实施敲诈。12月28日晚,按照事先分工,刘某引诱袁某到三门城关某宾馆。随后,将房间钥匙交于同伙李某,李某等人趁袁某与刘某睡觉之机打开房门,拍摄下两人睡觉的裸体照片后逃离现场。当夜,刘某与同伙以将裸照公开或向其单位告发相要挟,要求袁某拿10万元钱来换取照片。袁某迫于无奈,只好答应酬钱。第二天,刘某等人又多次打电话催促要钱并约定了交易地点,因袁某及时报案而致使敲诈未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揭露他人隐私相要挟,敲诈勒索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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