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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安要弄大事 行敲诈未遂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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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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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8月16日,以“要弄大事”相威进行敲诈的水冰新,被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二审驳回了其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4年的判决。
18岁的水冰新是三门峡市火电厂华阳大厦的保安人员,对本单位内部情况比较熟悉。今年2月21日,水冰新给该厂工会主席韩某家打电话,通过韩的妻子了解到韩的手机号码后,于当日至24日三天内先后4次拨打其记错的手机号码,让韩某三天内“准备100万现金”。由于得不到答复,2月24日水冰新又将电话打到该厂总经理周某家,要求周某在三日内“准备50万元现金”,并声称如不答应其要求,就对华阳大厦以及该厂的职工通勤车“下手”、“弄出大事情”。2月26日水冰新被抓获。
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水冰新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以及属作案未遂,从轻判处水冰新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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