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敲诈信中夹寄的信用卡锁定罪犯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8 13:31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抢劫他人后,把自己的信用卡邮寄给受害人,让受害人往上面存钱,而此卡正好让警方锁定罪犯。2月3日,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依法分别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宗跃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被告人张学钦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4年9月20日晚7点左右,王宗跃、张学钦经预谋后,蒙面持刀拦截复兴煤矿矿长曹某,将其劫持到路边,并用随身携带的胶带缠住曹某的嘴和手脚,被告人王宗跃还用刀将曹某的双下肢戳伤,搜身抢走手机一部、现金150余元。同月30日,王宗跃办理了一个信用卡,寄给曹某,让他向卡内存入3万元。曹矿长及时报警,警方利用该卡锁定王宗跃为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晚,警方将王宗跃抓获,根据其交代,民警又迅速抓住了张学钦。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