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借媒体施骗以曝光要挟 敲诈乡政府假军人法庭上现原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18 14:32
人浏览
(一)乡政府来了不速之客

今年2月5日,是农历正月初五。
豫西卢氏大山深处的狮子坪乡,村民们或走亲串友,或合家团圆,正沉浸在一片祥和的节日气氛当中。
早上10点多,狮子坪乡政府里走进一高一低两名年轻人,年龄均在20出头。低个子西装革履,风度翩翩;高个子一身军装,威风凛凛。
在值班室里,高个子“军人”问工作人员李长海:“你们领导在不在?”正值过节之时,却来了这两个不速之客,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头,有何“公干”呢?李长海在答复“领导不在”后,高个子递上两份“材料”和一些照片,说:“你看看这个,和你领导联系一下。”李长海接过来看后,发现材料和照片均是有关该乡“村民私砍滥伐林木”的,便不敢怠慢,赶紧把带班的冯副乡长叫了过来。
“军人”一见来了乡领导,顿时端起了架子。面对“有无什么证件”的客气提问,把手一摆,居高临下地回道:“这个你不用多问?”并义正辞严地训话道:“这两份材料和照片,我们正准备在《解放军报》和《中原焦点》上曝光,你们看着办?”
村民既然有违法砍伐林木的现象,那当然要严肃对待了。不过,眼前这两位“客人”为何不愿透露身份呢?
面对冯副乡长“不识相”的提问,“军人”显得一脸的不耐烦。
冯副乡长看对方态度坚决、口气强硬,也没再多问,只是约他初八乡里上班后再联系。在一再要求下,“军人”终于同意留下了材料和照片,而电话、地址、姓名,“军人”一样也不愿留。
二人临走,还不忘强调:“你看到的照片,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们手里还有1000多张哩?”

(二)神秘人夜间突然造访

由于事关全乡形象,冯副乡长一边及时向乡一把手反映情况,一边着手了解材料上反映的“毁林”事件真相。
2月6日,没等到约定的正月初八“再联系”,神秘“军人”再次出现,给乡值班员打来电话,催问“给领导联系上了没有?”
2月8日晚上9时许,正值乡里领导上班后均在乡政府时,那名“军人”突然登门造访,而且“单枪匹马”,只身一人,口口声声要“找乡领导说事”。
本来,如果真有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你只管在媒体上批评、曝光就是了,为何非要不厌其烦、深入山区频频“施善”呢?何况,现在已是晚上9点以后。
带着几分疑惑,为了弄清“好心军人”的真正意图,乡里几位主要领导临时商定——一起见识见识这位不速之客。
这次,“军人”没再穿军装,而是上穿夹克衫,下穿牛仔裤,颇显少年有为,英姿勃发之气。
正式开始谈话,一口豫东腔调的“军人”“坦言”,自己名叫“李进东”,某师驻巩义市汽车连士兵,已在部队服役六年。自我介绍一番后,证件“军人”却迟迟没有拿出来。
乡领导有好几个,而“军人”却只身一人,看似势单力孤,但其口气却威严而又不容置疑:“你们乡村民私砍滥伐林木的现象十分严重……”并再三强调,他除了有材料之外,还有大量的照片证据。而且有意无意地透露:“其它照片放在三门峡,底片留在郑州。”
有关更多的照片,乡领导们是没有见到过,但那30多张照片和两份材料,他们可是没有少“拜读”:
照片是些被砍的林木和一些木桩,两份材料一份是以一个“军人”名义写的投诉信;另一份则是以一个记者名义写的“调查记录”。且不说材料反映的情况如何失实,单说材料中的语言,就让人或忍俊不禁,或哭笑不得。而不知深浅,不着边际的话,则是俯拾皆是。就连那篇所谓的“记者调查记录”,也是云里雾里乱侃,各种“帽子”乱扣。
总之,“投诉信”和“调查记录”根本不像一个军营作者和专业记者写的东西。而“军人”给人的印象,则更不像是来反映问题、通报情况的,而是有着别的什么目的。“难道眼前这位是报纸、电视上常曝光的那号骗子?”

(三)假军人露出狐狸尾巴

但话说回来了,猜测归猜测,为了万全起见,还是再往下看看再说。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再狡猾的狐狸迟早有露出尾巴的时候。
如果说刚见面时,“李进东”还强拿架子装出几分矜持和威而不露外,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李进东”渐渐开始撩去伪善面纱,显出“庐山真面目”——
“李进东”神侃道:“我们共有四个人,其中一个的父亲在某电视台工作,要把这事捅上去,那可不得了。再则,在《解放军报》上曝了光,可有你们吃不了兜着走的。媒体已在那边做好了准备,只等我一句话,就会见报、上电视的。”
乡领导“毕恭毕敬”,不动声色,静观其变。果然,“李进东”一阵“公事公办,声色俱厉”之后,便“春风化雨”进入“正题”:“如果能拿点钱,意思意思,破财消灾,报社、电视台那边,只要我一句话,就会高抬贵手的。”那么,这番“够义气”的“意思意思”是多少呢?“李进东”伸出五指,诡秘地说出了一个数字,在座的乡领导听后,无不心头一震。
狮子大张口——15万元!?
“舌战群儒”的一番精彩表演和逢场作戏,使骗子的狼子野心暴露无遗。

(四)三嫌犯依次落入法网

话分两头。正在“李进东”口惹悬河一步步把“大戏”“导”入正题时,一名乡领导借机出来,及时就此事再次向县有关领导作了电话汇报(此前已作过报告)。县领导当即指示,尽快由公安人员介入,掌握好时机,等“谈妥”交钱之时,当场将其抓获,不要让他跑掉。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乡领导稳住对方,将计就计,煞有介事地开始“讨价还价”,造出一种假象。“李进东”也毫无觉察,几次走出房间认真与“老大”手机联系。最终,双方以6万元“成交”。
“李进东”自然心花怒放,乡领导也彼此心照不宣。双方各自按照各自的计划在向前迈进。
次日,双方就交钱地址等“未尽事宜”达成了一致,议定放在卢氏县城进行“交易”。“李进东”当场表态:派人尽快把照片、底片分别从三门峡、郑州送来,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下午两时许,即将完成“使命”的“李进东”一番寒暄之后,与诸位乡领导握手话别。乡政府为了表示对“客人”的“尊重”,还特意安排了一名“乡领导”(其实是一名公安人员)陪同他返回县城。而“李进东”也不无“守信”地拍着胸脯保证:一旦6万元到手,他保证不再有乡政府啥事。
——与此同时,卢氏县城这边,一张大网也悄悄地早已为“军人”张好。
刚到县城下了车,这位“现役军人”便迅速被公安人员控制,待其稍有察觉并准备逃跑时,公安人员神兵天降,“卡嚓”一声,一副锃亮的手铐戴在了他的双腕上。
随即,和“李进东”一起到过乡政府实施敲诈的姚某,给“李进东”出谋划策的樊某也同时落入法网。

(五)敲诈者身份原来如此

在公安机关的审讯室里,“李进东”很快低下了头,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他既不姓李,也不叫进东,更不是一名现役军人。而是一名曾在某部队服过役的退伍军人。此君姓齐,1979年12月出生,今年24岁,初中文化,巩义市康店镇人。
2002年11月,齐某退伍。此前,他曾听说过有记者利用职业之便进行敲诈的事情,退伍后到卢氏山里玩,便萌生了诈钱的念头。并在48岁的狮子坪乡农民樊某的点拨下,与曾在一个部队服役的同乡姚某(24岁,巩义市市区人)一起,开始付诸实施罪恶计划。
为了能拍到尽量像样的照片,二人可谓“跋山涉水”,吃了不少苦头:2002年腊月,二人到位于卢氏县城东的一家照相馆里,以1900元的押金,租了一架照像机,买了几卷胶卷,乘班车来到了狮子坪乡。并骑上樊某的摩托车,冒着严寒,在山沟沟里四处“找事”,照了不少照片。
同时,为了诌得圆满,初中毕业的齐某和高中毕业的樊某还搜索枯肠,绞尽脑汁,分别拼凑了一份所谓的材料,到卢氏县城东花坛一家复印店里打出并复印了三份。
一套“行头”备妥后,齐某向樊某问计,樊告诉他:“那就到乡政府给他们送照片和材料。不过,去时找辆车,带个摄像机,最好能再找个真记者跟着。”并给他“打气”说:“它就是不给多,还能不给少,瞎好都要弄点的。”但齐某最终也未请到一个真记者。
那么,齐某在与乡政府“谈判”时,口口声声提到的“老大”又是谁呢?原来,这位“老大”不是别人,还是这位樊某。齐某在与乡领导的“谈判”中间,多次打手机“请示”的人,还是他。
为了一个共同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三个人纠合在了一起;为了实现罪恶计划,两个巩义年轻人春节尚未过完,就心急火燎深入卢氏大山深处奔向了“发财路”。然而,善恶到头终有报,等着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三人作出了如下判决: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姚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樊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来源:中国法院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