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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烂王”盗挖骨灰盒敲诈死者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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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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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以收破烂为借口,尾随送葬队伍摸清坟墓位置,待夜深人静,孤身一人把坟墓挖开将骨灰盒盗走,再对死者亲属进行敲诈勒索,且先后做案八起。 4月30日,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在对这起敲诈勒索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后,一审当庭判处被告人韩兴树有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损失人民币8000元。

今年41岁的被告人韩兴树系山东省梁山县农民。,1992年6月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脱逃罪被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2001年1月被假释。

自2005年12月24日夜至2007年1月21日夜间,韩兴树在山东省梁山县张仿村、鱼台县王鲁镇七所楼村、江苏省沛县龙固镇张耿庄村、沛城镇杈营元村等地,盗挖骨灰盒,然后以信件或发手机短信的方式向其家人索要人民币,合计价值人民币41000元,得款人民币25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兴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盗挖骨灰盒进行要挟的方法,多次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同时,被告人韩兴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且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罚,系累犯。4月30日,沛县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韩兴树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韩兴树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韩兴树赔偿四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人民币8000元。法庭宣判后,被告人韩兴树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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