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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意亏本为赚回家过年费 两写恐吓信敲诈网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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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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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岁的郝某因写恐吓信敲诈他人钱财,而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提起了公诉。2月18日,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郝某系河北安国人,因老家盛产中草药,郝某便来到北京打算做一些中草药的买卖。但没成想到了北京受了骗,赔不少了钱。2007年10月底,眼看还有几个月就过年回家了,没挣到钱反而连本钱也赔进去了,这让郝某很恼火。一次,郝某到暂住地附近的网吧玩,与老板小吴发生了口角,打了起来。挨了打的郝某觉得最近事事不顺,便生了报复心理。此后,他得知网吧老板的小吴的父亲老吴和他的兄弟很有钱,便想敲他们一笔。郝某觉得如果得了手,既能弄回自己的本钱,又能出口恶气。

2007年10月31日,郝某写了两封恐吓信,信中称:“让老吴兄弟拿8万块钱两天后放在停车场,如果不给小心全家的性命!”。写完了,郝某分别把信贴在老吴兄弟俩的车上和家门上。可两天后因为有事,郝某没能去现场拿钱。仍不甘心的郝某用同样的口吻,又写了两封恐吓信,贴在老吴家的门上,索要5万元。11月4日,郝某如期到恐吓信上写的地方取钱,但没想到等待他的不是大把的钞票,而是公安机关冰冷的手铐。

检察机关认为,郝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

在法庭上,郝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最后陈述时他说:“我现在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希望法官能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从轻处罚,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法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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