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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和文化艺术公司老总被控贪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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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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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月1日上午,42岁的北京中和文化艺术总公司老总郑燕斌因涉嫌贪污125万、诈骗40万,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燕斌于1998年8月至2005年12月间,在担任北京中和文化艺术总公司及所属中央音乐学院中和音乐艺术幼儿园、北京中和培训学校、中央音乐学院中和音乐艺术培训中心、原北京中和皇城艺术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期间,利用主管公司财务工作的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取收款不入账、使用虚假支出凭单平帐等手段,多次将公款共计人民币125万余元非法占有,用于个人购房、偿还债务等。
检方同时还指控,郑燕斌于2003年12月间,冒用北京中和文化艺术总公司名义,以筹备世界洋琴大赛需要资金为由,骗取庄某人民币40万元。
在法庭上,郑燕斌认为检方对他的指控和实际情况完全是两回事。他坚称买房是为了学校办公用,只不过最初公司没有钱,他就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了商业贷款来买房,然后用公司的钱去还月供,所以房子在他个人的名下。除买房款之外,公司尚有多笔钱款去向不明,郑燕斌始终说不清这些钱具体做什么用了,只是表示都用在了公司业务上。
对检方指控其犯诈骗罪一节,郑燕斌也不予认可,他表示那些钱确实是向庄某借来用于筹办洋琴大赛,由于未能及时还钱,庄某还曾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借款,他说想不明白为什么现在变成了诈骗。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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