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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沙洋县林业局副局长虚开发票贪污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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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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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湖北省洋县林业局副局长李华因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分,日前被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李华,1967年出生,沙洋县第二届政协委员,先后任沙洋县农业局副局长、沙洋县林业局副局长。
经审理查明,2003年11月,李华利用担任沙洋县农业局副局长分管财务职务之便,授意承担该局办公楼装修工程的包工头李某为其代开一张2万元的假房屋维修发票,经李华签字核销后,从县财政局向该局拨付的四万元科技推广费中套取现金2万元。李华分得现金1万元。
2005年6月,沙洋县人民检查院在调查沙洋县农业局有关案件时,李华主动交待了虚开发票2万元报销的事实,并在案发后退清了全部赃款。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华利用职务及分管财务之便,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私分,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有自首情节并能积极退清全部赃款,法院依法从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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