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原四川省
古蔺县太平镇党委纪委书记周荣新因犯贪污罪,日前被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原该镇平丰村委主任韩本良和该镇平丰村四社社长李象金,也因同一罪名分别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4年8月,四川省古蔺县太平镇党委纪委书记周荣新,在该镇政府拆迁办工作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伙同时任该镇平丰村委主任的韩本良和该镇平丰村四社社长李象金,在领取发放平丰村四社公路占地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虚报冒领公路占地面积约3亩的拆迁安置补偿款近2万元后予以私分。同年9月,周荣新还采取同样的手段伙同他人将虚增的太平镇玉田村土地补偿款6000多元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