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虚报征地面积贪污25万补偿款 4村官领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0 19:43
人浏览
中国法院网讯 四川省古蔺县的四个村官利用参与征地补偿工作之机,虚报征地面积,贪污国家征地补偿款25万元。日前,古蔺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陈良、刘德强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徐润方有期徒刑4年;判处被告人祝仁良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03年初,古蔺县政府为修建县城城北金兰大道,由县国土局在古蔺镇映月村一社征用所需土地。时任该村的村长陈良、村支书徐润方、会计刘德强以及映月村一社社长祝仁良参加了这次征地测量工作。国土局测绘队在对映月村一社被征用的土地进行测量过程中,误将该社周某某、饶某某等7户的临时建设用地3.66亩既作为建设用地也作为耕地重复测量上报县国土局。同时,由于周某某、饶某某等7户人并不知道国土部门已将该3.66亩土地作为耕地补偿面积测量,还要求村委出面帮助找国土局将该3.66亩临时建设用地作为耕地补偿。
刘德强得知这一情况后,见有机可乘,便与陈良、徐润方、祝仁良商量后,策划了借找国土局调整这3.66亩土地补偿标准的机会虚报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的方案。接着,刘德强、祝仁良用欺骗的手段取得了国土局的同意后,在建设用地补偿面积中扣除了3.66亩,在耕地面积中虚增了3.66亩,从而骗取了25余万元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四人商量,先交由祝仁良暂时保管,待风平浪静后再分到个人手中,后案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