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推荐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
挪用资金罪减刑的情节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
贪污37万公款潜逃6年 一邮政储蓄主任获刑13年
因贪污公款37万余元潜逃达6年之久的原虞城县邮政储蓄所主任尤江明,5月11日,被河南省虞城县人民法院
一民警贪污11万被判刑11年
近日,南京江浦县一派出所所长被南京中级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一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