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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会计虚报面积贪污5万元国家补助资金获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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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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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村会计,“胃口”还真大!这个名叫曹嗣高的龙井乡一村会计,近几年来伙同本村村民,通过弄虚作假骗取种粮直补面积的方式骗取退耕还林款、种粮直补资金和种粮大户补助资金。近日,重庆巫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曹嗣高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2004年4月,曹嗣高与村民刘某在汇总上报龙井乡迎春村2003年实施退耕还林分户一览表时商量,将刘某的退耕还林面积8.8亩改为20.6亩,虚报11.8亩。2003年度退耕还林补助标准为225元/亩,2004年度至2008年度补助标准为245元/亩,共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17110元。刘某共分给曹嗣高13188元,自己得到3922元。

2008年5月,曹嗣高又在上报龙井乡春泉村种粮直补花名册的过程中,利用何付杰、陈国林等11户农户的资料,虚报种粮直补面积140.8亩,补偿标准为101元/亩,套取种粮直补资金14220.80元。2009年4月,曹嗣高以曹先林和陈国林2户顶名,虚报种粮直补面积25亩,补偿标准为88元/亩,套取国家资金2200元。两年之内曹嗣高共套出种粮直补资金16420.80元。

多次尝到甜头的曹嗣高胆子越来越大,他已不能满足虚报面积套取国家补偿的那点资金了。他把目光对准了国家对种粮大户的补贴上。

2008年上半年,曹嗣高在上报春泉村种粮大户的时候,与另案被告人李某某商量后,由曹嗣高将自己和何贵柱、曹先照等8户列为种粮大户,虚报种粮面积165亩,套取种粮直补资金16500元。事后,李某某分得6500元,曹嗣高分得3700元,其余农户分得6300元。

经群众举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移交县人民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嗣高在担任村会计期间利用协助政府从事退耕还林和种粮直补、上报种粮大户补助资金工作之便利条件,弄虚作假骗取退耕还林补偿款、种粮直补资金和种粮大户补助资金共计50030.80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为打击犯罪,保护国家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本案的具体情节,依照相关法律之规定,该法院以被告人曹嗣高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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