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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遭拒砸电脑 被判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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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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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买手机两个月后想退货,遭到手机店员的拒绝。一气之下,男子带领几个朋友于当晚来到手机店,用锤子砸坏一台电脑后逃走,并用砖头砸伤前来追赶的店员。日前,男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6个月。

  去年5月,安徽籍来津务工男子赵某在本市东丽区某手机通讯店购买了一部手机,两个多月之后,赵某以手机损坏为由到手机店要求退货,被工作人员张某等人拒绝。为泄私愤,赵某于当晚19时许伙同几个朋友窜至手机店,赵某用携带的锤子将手机店内的一台电脑显示器砸坏后逃离,手机店的张某随后追赶赵某,途中赵某持砖头扔向张某,将其头部砸伤。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赵某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伤害被害人的身体,并致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记者陈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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