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蹭水遭拒用热水泼人 涉嫌故意伤害被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6-21 23:52
人浏览
家住万安县圩镇的45岁居民许某为图方便,时常到隔壁某单位提水洗澡、洗衣服等,热天用自来水,冷天就去开水房提热水,多次劝说阻止无效。

15日傍晚,许某又提着一个塑料桶来到该单位的开水房,准备提些热水让丈夫洗个澡。装完热水后,被该单位食堂的炊事员周某发现。周某想起单位规定发现外人进来提热水就要扣他的钱,于是要求许某将装好的热水倒掉。两人拉扯了一会儿,许某竟将桶里的热水往周某身上倒去,致使周某的胸部、手臂、下身等多部位烫伤。后经法医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乙级。目前,许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