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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项目诈骗200万获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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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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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意未谈成,兰州个体商人陆X成转身又去诈取别人的财物,涉罪被抓后,取保候审的陆X成远走高飞逍遥法外整整5年,直到2011年“清网”期间投案。2012年12月31日,鉴于其部分退赃,并有自首情节,陆X成犯诈骗罪被兰州市中院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现年43岁的兰州男子陆X成,早年间曾是两家民营企业的法人代表。2006年,陆X成得知青海省平安县境内一处闲置已久的加油站寻求转让的消息后,专程前往考察了一番。虽然谈判未果,但陆X成依旧打着收购该加油站的幌子四处招商。同年5月10日,有意投资入股的蒋某与陆X成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支付60万元。两个月后,陆X成又投身西藏拉萨的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过,与收购加油站如出一辙。陆X成蜻蜓点水一般掌握了部分资料后,在根本未拿到开发资格的情况下,便大张旗鼓地开始融资。2006年7月19日,闻听姑父的介绍后,郑某愿意为陆X成提供借款,但陆X成以拉萨地块的土地权证尚在审批当中为借口,将自己参与入股的兰州某地块土地权证抵押于郑某,从而获得50万元借款。事实上,兰州的地产股份,陆X成早已易手他人。与此同时,陆X成还先后以谈生意借车、收购冶炼厂融资购车为名,从朋友处骗得两辆总价达75万元的车子,抵押于他人筹得63万元后,购车款却分文未付。2006年11月,受害人发现上当后报案。陆X成很快便被刑拘,后趁因病取保候审的机会,外逃至拉萨。因蒋某找到陆X成家中讨债,陆X成才于2007年11月,委托母亲向蒋某归还了18万元。2011年10月,警方“清网”行动期间,陆X成悄然返回兰州,委托母亲将一份投案自首书交予警方。2011年12月1日,警方在陆X成家中将其抓获。(兰州晨报 记者 郭玉红 实习生 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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