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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智障女被人骗去当人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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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9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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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妹将智障女骗到贵州,给哥哥当了4个月的“老婆”。幸好,警方最终将12岁智障女孩小花(化名)解救出来,送回厦门

  昨日,导报记者从法律援助中心获悉,涉嫌拐骗并强奸小花的罗某兄妹二人已经获刑,而受害女孩小花也拿到了赔偿金。

  妹妹拐骗智障女

  小花被拐时年仅12岁。

  她是个苦命的孩子,妈妈在她2岁时就离开了她,后来父亲又自杀了。近几年,小花住在厦门的叔叔家里。

  小花平时喜欢串门,经常去附近的“罗姐姐”家玩。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罗姐姐”因为哥哥讨不到老婆,竟然打起了小花的主意。

  2010年12月24日,“罗姐姐”及其哥哥瞒着小花的叔叔一家,将小花拐骗到贵州农村。后来叔叔一家人发现小花不见了,到处找她,并报警。

  被拐骗的4个月里,小花经历了许多难以想象的痛苦。刚被带回去的夜里,小花还被迫与“罗姐姐”的哥哥发生了性关系。

  经查,“罗姐姐”的哥哥阿春今年28岁,小学文化。

  而参与拐骗小花的“罗姐姐”和小花原本是邻居,年仅16岁,也是未成年人。不过,她已经在厦门有男友,还生下了一个孩子,已经两岁。

  哥哥强行与智障女发生关系

  哥哥阿春说,小花被骗到贵州,接触几天后,他才发觉小花有些“傻”,但是,他还是把小花当成了“老婆”。

  小花说,被拐期间,除了扫地、洗碗、下地干农活外,晚上她还要陪阿春睡觉。有一次,她不让阿春脱裤子,阿春就扇了她两巴掌,还打了她一拳,最后还是发生了关系。

  小花被拐后,家人一直找不到她。直到2011年4月6日,警方抓获了在贵州老家的阿春,并将小花解救出来。4月7日,“罗姐姐”在厦门落网。

  经鉴定,小花患有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评定为“无性防卫能力”。

  落网后,“罗姐姐”说,她是因为哥哥阿春找不到“老婆”,才决定把小花“介绍”给阿春。她也表示后悔,当初应该跟小花家人通气。

  兄妹俩获刑 哥哥被判10年

  阿春兄妹落网后,因涉嫌拐骗儿童罪和强奸罪,被告上法庭。

  此时,小花的婶婶也申请了法律援助,希望除了追究两罪犯的刑事责任之外,还要让他们针对小花遭受的伤害作出赔偿。[page]

  湖里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了小花婶婶的申请,指派唐志良律师承办此案。

  唐律师说,在检察机关针对罗某兄妹提起公诉的同时,小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种情况下,通常受害人无法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为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精神赔偿金的,所以,如果按照正常法律程序起诉,小花是拿不到赔偿金的。”唐律师说,因此,他试图为受害人争取通过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案。

  在唐律师的努力下,小花婶婶与被告“罗姐姐”达成了《和解协议书》,“罗姐姐”的男友当场支付15000元给小花。同时,小花及其家人表示对“罗姐姐”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

  受害人的“谅解”,可以帮助“罗姐姐”获得刑事方面的从轻处理。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法官认为,罗某兄妹拐骗未成年人离家,其行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另外,哥哥奸淫幼女,还构成强奸罪。因此,判处阿春有期徒刑10年,妹妹小罗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海峡导报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法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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