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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协议签半年后公司不签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27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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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务协议签半年后公司不签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支付。无效劳务合同情形有采用胁迫、乘人之危、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等。

  一、劳务协议签半年后公司不签怎么办

  劳务协议签半年后公司不签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工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履行完毕,是否续签视双方自愿。如果雇主具有用工主体资格,雇员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那么双方订立的应当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即使冠名劳务合同也应当认定为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劳动合同期满,除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必须续签的情形之外,是否续签也是双方自愿。但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无效劳务合同情形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劳务协议签半年

  三、劳务合同能申请仲裁吗

  劳务合同建立的并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合同关系,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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