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金的转让是否会影响债权的效力
定金债权转让有法律效力,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
1.对债权人而言,第三人取代债权人地位;
2.对受让人而言,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定金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定金合同的无效情形主要包括:
1.违反法律规定的定金合同无效;
2.主债合同无效的,其附属定金合同无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签订的定金合同无效;
4.行为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定金合同无效。
三、合同解除后定金是否应当予以退还
解除合同时,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是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法律关于返还定金的具体规定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