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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0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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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无效婚姻的宣告属于终局性裁决,当事人不能上诉。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对于婚姻效力的问题也不能申请重审,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除外。

  一、谁可以宣告婚姻无效

  人民法院。

  无效婚姻虽然欠缺法定要件,但婚姻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结婚登记又具有确认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所以只有法定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审查确认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

  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构是人民法院,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和个人都无权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有两种情况:

  1.人民法院根据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依法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2.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经审查发现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确属无效婚姻的,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做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或者离婚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做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结婚要件中,要求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都要符合法定年龄才行,否则的话认为不满足结婚条件,那么也不会准许他们登记结婚,成为合法夫妻。

  二、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的结果是否可以上诉

  不可以。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三、无效婚姻时间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无效婚姻又称婚姻无效。是指某些已缔结的婚姻因违反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被国家所承认和保护。

  无效婚姻一般没有时效限制,只要存在无效的原因,就可提出申请,法院查证后即可宣告无效。例外的是夫妻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情形,该情形下,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应在一年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此一年是绝对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终止、中断、延长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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