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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提出异议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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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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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外人提出异议是指在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有案外人对于执行标的提出异议,具体法院收到异议的,则是会在十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是理由成立的,则是会中止执行。

  一、案外人提出异议是什么意思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申请执行异议要向法院递交哪些材料

  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有关证据材料。

  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在立案时异议人需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保证法律文书的准确送达。

  执行异议是执行程序中的救济程序。异议人提出异议,需要采取书面形式,即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异议申请书中应当写明异议请求,请求事项应当明确具体。

  同时异议申请书中需载明相关案件事实,并结合相关案件事实,陈述异议请求的理由。申请书的首部应写明异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落款处签名并写明提出申请的具体时间。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抵销债务的,不是执行异议,债务抵销不消灭债务的行为。而执行异议,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对人民法院执行情况提出的异议。

案外人提出异议

  三、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法律快车提醒您,异议之诉并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执行机构可依法开展工作。审理中如发现案外人确实存在足以阻却执行的权利的,可以先行作出中止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裁定,并将裁定送达执行机构,以使执行机构能够依法停止执行程序。我国法律对于公民的这些权利规定的还是比较足的,公民有足够的救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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