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被反悔撤销
赠予房产后又反悔可以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撤销合同。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处分房屋,可以实施房屋赠与签订赠与合同。除此之外,出现法定撤销情形时可以依法撤销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什么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没有效力
下列情形下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三、房屋赠与合同何时生效
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有密切联系,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就是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房产赠与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以房管机关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领取了房产证之时为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该时间即为房产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法律快车提醒您,当事人虽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受赠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房屋交付时间也算房屋所有权转移时间,即房产赠与行为生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