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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代偿后能否向借款人追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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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担保人代偿后是能够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担保人无法偿还借款,那么担保人届时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采取一定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房屋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一、担保人代偿后能否向借款人追偿

  可以。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担保人需要签订担保合同吗

  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无法偿还借款会有什么后果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担保人无法偿还借款的后果有:

  1.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将担保人的房屋、汽车等资产查封或者扣留。

  2.法院会把担保人列入失信名单中,担保人的高消费行为会受到限制。

  3.征信报告中会留下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以后办理信贷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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