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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范下如何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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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民法典规范下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一般包括了重婚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在司法实践当中,任何人发现了无效婚姻,都是有权检举和揭发的。

  一、民法典规范下如何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

  二、谁可以提出解除无效婚姻

  1.任何人发现无效婚姻,都有权检举和揭发;

  2.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

  3.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发现有无效婚姻的,应当主动依职权解除该婚姻。

  法律快车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三、诉讼婚姻无效管辖法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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